钢丝绳使用及报废标准
一 . 钢丝绳的连接
1. 轧头法:一般轧头数目不得少于 3个,轧头间距不得小于绳径 5~6倍,最后一个轧头应保持 140~150mm,轧头拧紧到把钢丝绳压扁 2/3左右。
2. 套筒法:将钢丝绳头套在部分厚度和长度的钢管内,在压力机上将钢管压 扁即成。
3. 熔铅法:将钢丝绳丝拆散洗净,穿于锥形套筒内,把钢丝的末端弯成钩状 然后灌满铅合金,冷却后即可。
4. 编接法:将绳套套入心形垫环上,利用钢丝绳互相编插在一起,然后将末 端用钢丝扎紧,其编接长度为 20~25d,一般不小于 300mm.
二 .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
1. 库存钢丝绳应成卷排列,不可重叠堆码,并要与腐蚀性的物品分开, 注意防潮,防挤压;
2. 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悬挂在绳架上, 得按规格, 作出明显的标记, 以防出错;
3. 钢丝绳使用完毕后,应晾干,刷去灰垢和油泥,并在表面涂上防锈油。 三 . 钢 丝绳的选用应符合要求,连接方法应正确
1. 钢丝绳末端固定压板应≥ 2个或用楔块固定在卷筒等构件上。
2. 当吊钩等取物装置处于最低位置 (含地坑) 时,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圈数, 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,须留有≥ 2圈。
四 .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
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:
a . 对于交绕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(指任意一个钢丝绳股环绕一周的轴向距离)内 的断丝数达该绳总丝数的 10%;
b.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,其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的一半,如断丝 现象集中发生于局部, 或在六倍于钢丝绳直径长度内断丝集中发生在一股上, 应 按 a 中所规定的一半即行报废;
c . 钢丝绳表面层钢丝腐蚀或磨损达表面原丝径的 40%;
d.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达 7%;
e.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;
f. 钢丝绳表面有磨损或腐蚀,又有部分数量的断丝,断丝数应在 a 和 b 的规定上 乘以折减系数后判定:当磨损或腐蚀率分别在 10%、 15%、 20%、 25%、 30%~40%时,折减系数对应为 85%、 75%、 70%、 60%、 50%;
g . 整股断裂或烧坏;
h.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呈“笼”形或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;
i. 钢丝绳发生扭结、死角、硬弯、塑性变形、麻芯脱出等严重变形。